自1999年“闪客”概念产生后,为观众制作提供个性独特的Flash制作人即闪客,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。此后各种网络之“客”陆续诞生,有在网络上共同联合起来,用法律武器与损害其利益者对簿公堂的网络维权客;以交换、易物、交友为目的,变废为宝,享受资源互惠的换客;出版印刷自己私人留存文字图片作品的印客等等。
有关专家表示,网络诸“客”的兴起深刻变革着互联网交流模式和文化娱乐传播方式,同时也标志着中国互联网正在从商业化向社会化迈进。